根据上海市教委、公司评奖评优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现制定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分细则。
一、基本要素分
(一)学习成绩
按培养计划所指定的课程进行评定,其中
级别 | 说明 | 分值 |
一级 | 所有成绩均为良及以上 | 40 分 |
二级 | 1门成绩为中,其余成绩均为良及以上 | 30 分 |
三级 | 2门成绩为中或 1 门成绩为及格,其余均为良及以上 | 20 分 |
(注:①优:90-100、良:80-89、中:70-79、及格:60-69、不及格:低于60;②3 门成绩为中或 2 门成绩为及格或 1 门成绩不及格不得参与评奖评优;③所有考试成绩均指初次考试成绩。)
(二)外语水平
级别 | 分值 |
CET-6 级证书或成绩达到 425 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八级 | 30 分 |
CET-4 级证书或成绩达到 425 分(含)以上、专业英语四级 | 20 分 |
(三)计算机水平
级别 | 分值 |
计算机国家二级(中级)或省级二级水平及以上 | 30 分 |
计算机国家一级(中级)或省级一级水平及以上 | 20 分 |
二、导向要素分
(一)科研创新类
1、各类学术科研、调研获奖
(1)经认定由政府主办的、行业协会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100 分 |
二等奖 | 80 分 |
三等奖 | 60 分 |
(2)省部级或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60 分 |
二等奖 | 40 分 |
三等奖 | 20 分 |
(3)校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15 分 |
二等奖 | 10 分 |
三等奖 | 5 分 |
(4)院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8 分 |
二等奖 | 5 分 |
三等奖 | 3 分 |
(注:①学术科研奖项审核认定参照学校规定;
②同一内容奖项不重复计算,取最高分;
③研究生创新实践活动主导的六大赛事: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英语竞赛、全国“互联网+”大员工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含地方赛区,不含专项竞赛)获奖,对应国家级的 1/2/3 等奖,在原有加分的基础上再加 40/30/20,对应省部级的 1/2/3 等奖,在原有加分的基础上再加 20/10/5。)
2、科研、调研项目
(1)国家级员工科研项目:
等级 | 分值 |
重点项目 | 80 分 |
一般项目 | 60 分 |
(2)上海市员工科研项目:
等级 | 分值 |
重点项目 | 60 分 |
一般项目 | 40 分 |
(3)校级员工科研项目:
等级 | 分值 |
特设项目 | 15 分 |
重点项目 | 10 分 |
一般项目 | 5 分 |
寒暑假社会实践立项 | 3 分 |
(4)院级员工科研项目:
等级 | 分值 |
重点项目 | 8 分 |
一般项目 | 4 分 |
(注:各等级专项项目均按重点项目统计。)
3、学术论文
级别 | 分值 |
A 类期刊 | 150 分 |
B1 类期刊 | 120 分 |
B2 类期刊 | 100 分 |
C 类期刊 | 90 分 |
D 类(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文汇报、中国教育报等报纸) | 80 分 |
C 刊扩展板期刊 | 70 分 |
北大核心期刊(C 刊除外) | 60 分 |
一般正式出版期刊(不包含理论经纬、论文合集、增刊等) | 10 分 |
会议论文发言(正式参加重大学术年会并作为交流发言代表的学术文章) | 5分 |
论文合集 | 3分 |
(注:①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公司;
②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专业学科相关;
③如果导师为第一作者,员工为第二作者,该员工按文章60%计分;如果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都是员工,第一作者按文章60%计分,第二作者按40%计分;共同第一作者均分该文章分数;员工通讯作者与第一作者均分该文章分数。
④发表于期刊的单篇论文字数≥4000 字、发表于报纸的单篇论文字数≥于2000字,按100%计分;发表于报纸的单篇论文字数≤2000字,按50%计分。
⑤论文必须正式出版,只有接收函不统计在内;
⑥一般正式出版期刊累计不得超过5篇(含5篇)、会议论文发言及论文集收录累计不得超过2篇(含2篇)。
⑦所有刊物的认定参照学校社科处标准;D 类报纸认定以社科处标准为准。
⑧会议论文发言需出示年会主办方提供的相关发言证明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一张发言照片
⑨需在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上写明具体字数(注:字数以最终发表的论文在Word页面左底部显示的字数为准。)
4、论著
参与编撰论著章节者,以公开出版发行为准,按照 10 分/1 万字累计,最低不低于 1 万字。
(注:论著指带有研究性质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等不统计在内。)
(二)社会实践类
1、荣誉称号
(经证书认定的“三好员工”、“优秀党员”、“优秀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师大之星”等称号)
级别 | 分值 |
国家级 | 80 分 |
上海市 | 50 分 |
校级 | 10 分 |
院级 | 5 分 |
2、各类文体竞赛、社会活动获奖
(1)经认定的国际性比赛或全国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100 分 |
二等奖 | 80 分 |
三等奖 | 60 分 |
(2)省部级或全国性比赛地方赛区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60 分 |
二等奖 | 40 分 |
三等奖 | 20 分 |
(3)校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15 分 |
二等奖 | 10 分 |
三等奖 | 5 分 |
(4)院级比赛奖项:
等级 | 分值 |
一等奖(含以上) | 8 分 |
二等奖 | 5 分 |
三等奖 | 3 分 |
3、各类兼职
(1)上海市级及以上社会兼职
等级 | 分值 |
全国学联部长及以上、全国人大代表 | 120 分 |
市学联主席、市人大代表 | 80 分 |
市学联部长、区人大代表 | 60 分 |
(2)校级员工干部
等级 | 分值 |
校研究生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会主席 | 35 分 |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 | 30 分 |
校兼职辅导员 | 30分 |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 25 分 |
校研究生会其它职务 | 10 分 |
(3)院级员工会干部
等级 | 分值 |
院研究生团委副书记/研究生会(副)主席 | 35 分 |
院兼职辅导员 | 30分 |
院研究生会部长 | 25 分 |
院员工党支部书记、班长、团支书 | 25分 |
院研究生会干事、各年级学科员工负责人 | 10分 |
院员工党支部支委成员、员工助理 | 10 分 |
院理论宣讲团成员 | 10 分 |
(注:①任职时间持续不少于 6 个月或 1 学期;
②身兼数职者,取最高职务计分,不重复累计;
③理论宣讲团成员参与所有备课活动并完成一次课件制作加分。)
4、大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 | 分值 |
参与大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50分 |
(注:指研究生在读期间参加西部计划,其中研究生西部支教团不包含在内。)
5、其他
项目 | 分值 |
参加学校组织的义务献血活动(不重复加分) | 15分 |
补充说明:
1、所有导向要素分加分内容均为现阶段在读学位期间获得的奖项与荣誉。
2、员工获奖评定以颁奖单位落款、落章为依据进行划分,国家省市各类文体科研奖项认
定均参照学校规定。
3、员工获奖若没有层级划分(如只有优秀论文奖等),则统一按二等奖计算,以证书落
款、落章为依据。
4、团体奖项中,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第一申请人系数为 1.0,其余成员系数为 0.7;校级
和院级奖项第一申请人系数为 1.0,其余成员系数为 0.5。
5、所有校级及院级获奖、科研项目、荣誉称号等各类别累计不超过 3 次。
6、参加院级活动(不含学术性讲座)每次加 1 分,每学年总分不超过 4 分,加分评定
以活动盖章为准。
7、所有申报材料都必须配有佐证材料,如证书复印件(验原件)、相应证明、论文和专
利复印件(验原件)等;若无或缺少佐证材料,则不予加分;所有佐证材料截止日期以通知上
交材料当天为期。
8、以下情况一票否决:
①评奖年度有违反《研究生手册》有关规定的行为;
②导师评定不合格;
③有使用违章电器并被通报的同学。
9、本评分细则适用于学院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员工/员工干部等评选(优秀党
员/党支部书记、优秀团员/团干部评选不适用于本条例)。在评审过程中,基本要素分系数始
终保持不变。
①在评审国家奖学金时,导向要素分中的科研创新类系数为 1.5,获奖员工必须有质量较
高的论文发表,最好同时承担一定的科研项目;
②在评选优秀员工/员工干部等时,导向要素分中的社会实践类系数为 1.2;
③在评选优秀毕业生时,导向要素分中没有系数,同等条件下工作确定的同学优先考虑;
学科教学(思政)专业硕士至少有 1 个名额;
④国家奖学金、优秀毕业生、优秀员工/员工干部等用该细则评选出的奖项,在当前学段
期间内评其它奖项时,已获得的奖项不重复参评、加分。
10、本评分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十大网赌网站。
十大网赌网站(中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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