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促进我司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课程体系的创新性探索, 2015年我司设立一级学科课程体系建设项目。现将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条件
(1) 项目申请人即为项目负责人,应在本项目建设中承担实质性的研究任务。
(2) 前期基础较好、团队实力较强、条件较成熟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
2.项目建设要求
(1) 厘清所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学科发展目标和育人目标。
(2) 围绕学科发展目标和育人目标,对一级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课程体系进行全新的、合理的、符合现实性的探索,顶层设计形成一级学科博士点或硕士点的培养方案、课程设置框架、实践教学及其他培养环节要求等。必修课程中须含有若干门平台课程或核心课程,选修课程中须含若干门跨二级学科选修课程。若针对一级学科博士点开展研究的项目,其部分平台课程或核心课程应能兼顾覆盖到一级学科硕士点。
(3) 在设计课程体系时,应注重前沿性、方法类、创新性和特色化的课程设置。
(4) 通过该项目建设,初步形成基于一级学科背景下相对稳定、结构合理、专业能力强的团队建设团队。
3.项目经费说明
(1)凡获得立项的一级学科博士点课程体系建设项目,一次性拨给项目经费5万元;凡获得立项的一级学科硕士点课程体系建设项目,一次性拨给项目经费3万元;项目建设周期均为1-2年。
(2)项目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处的相关经费使用规定,合理编制项目经费预算(见附件2《项目申请表》第6页);若项目予以立项,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该经费预算使用经费,项目经费报销时需该项目负责人和研究生院负责人共同签字。
(3)鼓励各学院对立项项目投入一定的配套性经费予以支持。
4.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由学院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统一将材料送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全校立项项目,并下拨项目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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